1992年,21岁的王小红从商洛农校毕业,来到柞水县红岩寺镇林业站,从此,他就与森林结下了不解之缘。1999年,他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森林公安,就一直勤勤恳恳奋战在基层,练就了一身过硬的执法本领和过人的专业素养,先后被评为商洛市查隐患破火案先进个人、秦东地区森林防火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林区用火无小事、防火责任重于天。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王小红严谨的工作作风,务实的工作态度让干警佩服,让老百姓口服。他一身劳疾,除了高血压,最难以承受的就是痛风病的折磨,但他始终将森林防火常抓不懈,时常带领民警深入辖区村组山头地块,通过和群众零距离的接触以及其过人的专业素养和视觉,耐心细致的讲解森林火灾的危害,用鲜活真实的案例告诫群众:“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多数大的森林火灾都是因为个人思想上的麻痹大意而造成的,从思想根源上杜绝群众认为烧荒有人看管就没事的旧观念。
2015年2月17日除夕的头一天,曹坪镇钟山村民祭祖烧纸引发森林火灾,接到指令他迅即赶到现场查明起火原因后奋力参与扑火抢救,火一熄灭立即进行现场勘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硬是抢在团年饭之前将案件全部查结。后来做行政处罚时,他坚持原则、顶住说情压力,以特殊时间为保障人民群众过好春节为由,给予行为人最高限罚款3000元的处理决定,在当地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记不清他有多少次没吃过团年饭了,只知道很多回对联没贴完或是菜刚上桌就接到火情警令,便匆忙奔赴现场调查处理。有人开玩笑的问他妻子王秀云:“王小红吃团年饭的时候都不见人,咋不见你唠叨啊?”妻子坦然地说:“早都习惯了,他干的就是这份工作,有时我看他腿脚痛的厉害,还发点牢骚,他却说,咬咬牙,喝点止痛药就挺过去了,老百姓的生命财产重要。”
在处理一般的擅自野外用火案当中,他更是铁面无私,凭借自己娴熟的业务和积累的经验,用脑中的“活地图”,把准时机,主动出击,凡发现在林地及100米内擅自用火的,无论烧田埂杂草、烧火粪,不管行为人出身富贵贫贱、年龄老少,严格做到违法必究。遇到“难缠户”,他的一贯做法是宁愿“跑断腿、说破嘴”决不让擅自用火者逃避惩罚。在处理案件上,他除了亲自勘验现场,忍受病痛到各户调查取证,没有耽误一次办案,他还制定了案件处罚“一本账”,野外用火情况不一,防火条例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他就按照主观态度、危险程度以及损失大小等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惩处,最终叫老百姓心服口服。据统计,2014年度快查快处擅自野外用火案21起,收缴罚款8200元,并做到案卷规范,处罚适当,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教育了广大群众,辖区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王小红因为自参加工作起就在基层,所以他对基层的人民群众有着一种难以言语的感情,遇到穷凶极恶的犯罪嫌疑人时,他能勇敢的站出来,做好人民卫士,严惩违法犯罪嫌疑人,面对一般的老百姓在不了解具体法律条款而触犯法律的情况时,在不影响案件公平公正及合法的前提下,他对群众的柔情一面也是展现的淋漓尽致。在他的辖区有一起盗伐林木案,违法的是一个70多岁的留守老人,虽然她育有一女,早些年已经嫁到外地,路途的遥远也致使母女常年难得见上一面,生活很是清苦。寒冬,老人在家里烧火取暖,睡觉前忘记熄灭坑火而致家中失火,仅有的三间土房其中两间被烧毁,老人睡觉的卧室由于靠后才得以幸免,当地的民政部门第一时间参与了救济,但被烧毁的房屋要重新翻盖这一难题摆在了老人的面前,于是老人请来当地的年轻人帮忙砍树用以翻盖被烧毁的房屋,由于对界址的不清楚,导致了他人部分松木被砍伐,在民警查案的时候,面对罚款与山主索赔600元经济损失的情况,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的老人失声痛哭并跪倒在地请求原谅,现场每个人都为老人的凄惨状况为之动容,王小红同志的双眼湿润了,他诚恳的请示上级领导,阐述具体情况,请求个案特别处理,在上级主管领导通情达理的批复后,最后作出了减免处罚的决定。本来做到这一点,他已经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但他的热心肠和对基层群众的爱让他做出了组织现场民警对老人进行捐款的决定,最后将大家捐出的1000元钱交到了老人颤颤巍巍的手里,并用激动到颤抖的声音轻声安慰老人:日子还要继续,清苦一点没事,出事了有我们大家帮你,你老人家不要太难过,明天会好起来的。就这样他用行动、用爱心让老人重拾生活的信心。
在森林公安战线上,王小红从来不计个人得失,扎根森林公安17年,常年默默无闻的工作,他的成绩有目共睹,然而他面对取得的成绩没有骄傲自满,总是在大家一片赞扬声中告诉身边人一句话:“我是一个人民警察,我要用最坚定的步伐和态度去捍卫我在国旗下、党旗下那庄严而肃穆的宣誓!做森林警察,一生无悔。”在平凡的森林警察岗位上,平凡的王小红却用不平凡的忠诚和朴实续写着森林警魂绚烂的篇章。